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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1, 2010

政府電子公民參與的讚與彈

政府電子公民參與的讚與彈

2010年7月22日刊《信報》專業眼

梁兆昌
公共專業聯盟
www.procommons.org.hk

「香港政府在應用互聯網與市民溝通方面是否很落後?」這是很多朋友都喜歡跟我聊的話題。當然,落後與否從來都是相對的。筆者喜歡從一個發展角度去看,港府在這方面當然還有很多應改善之處,但相比香港一般的企業,政府的社交媒體應用走得不算前,但也不是大墮後,很多的商業機構根本尚未起步!

公專聯早已提出具體建議

公共專業聯盟在2008年推出了兩份研究報告《資訊及通訊科技政策研究報告》《香港:活力數碼之都》提出具體建議給政府以改善與市民的電子連繫和公共參與,提升政府服務質素和管治水平。當時政府雖然沒有正面回應,但隨後公佈的政策,包括重新設計一站式政府網站、設立電子政府市民個人化網頁(MyGovHK),和為貧窮學生提供上網資助等,可說是肯定了我們的意見。當然,我對 MyGovHK 到今還未落實感到失望。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在七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了題為「發揮青年人公民參與力量」的動議,指年輕人在網絡年代更積極地參與社會議題的討論,但政府「內部及外部訊息缺乏有效溝通」、「現有的諮詢架構明顯不足」,要求政府「制訂整體的目標、策略及投放足夠資源,以便提升青年人的公民參與」,和請「政府官員應該在心態和胸襟上作出改變,勇於面對互動溝通和接受批評」。

政府不懂社交媒體?

雖然譚議員的動議略為空泛,但其方向與公共專業聯盟兩年前提出的建議一致。在利用網絡資源、強化電子公眾參與、改善管治能力,我們的報告已經提出了具體建議,例如設立電子請願渠道等。不過,這溝通不應被標籤為只適用於年青人,其實適用於整體社會。

此外,對於譚議員對政府利用社交網絡的批評,筆者感到疑惑。他批評政府和特首曾蔭權在Facebook開設的「起錨」群組,「手法生硬,而且無回應網民的留言」。撇開對政改的立場不談,政府這個「起錨」群組比起上次使用Facebook宣傳高鐵,其實已是大躍進,特首是有系統地利用這個平台發放消息,即使在政改通過後,仍迅速發放特首與民建聯的燒烤聚會後感,比很多議員和其他政府部門優勝;至於說無回應網民的留言,硬要把Facebook當作溝通討論的最佳媒體,就明顯不了解這社交網絡的特性;看特首在落區時與市民也不多對話,證明這是政府「起錨」運動的總體策略的失敗,而不是Facebook的使用手法這些表面問題。

我反而想問,為甚麼特首能多用社交媒體,其他政府部門卻不能?這其實與某些企業的科技滯後同出一轍,可能是某些首長級官員鄙視新媒體,或某些政府部門不懂社交媒體。不過,即使對於有心有力的部門,似乎還要解決幾個問題:誰來負責?經費何來?有沒有使用指引?這些並非科技問題,是管理層的策略問題。特首既已率先利用新媒體,為甚麼不盡快決定負責部門、制定內部指引,投放資源,指示各部門多應用社交媒體,然後找幾個成功個案做示範,推動政府部門善用?

勿說一套做一套

譚議員還批評一些在Facebook開設了帳戶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說他們缺乏系統策略亦無技術支援,帳戶「淪為個人履歷介紹和發放官方活動照片的網頁」對此筆者不敢苟同。不少問責官員如陳維安、蘇錦樑、許曉暉等,處理Facebook回應可說得宜。最近,陳維安在Facebook呼籲捐贈骨髓,拯救一名急須移植的黃媽媽,得到正面的回應,就是好例子。

相反,筆者就親身體驗過譚議員如何面對網友。筆者與其他IT呼聲的朋友早前收到一些業界朋友的關注,說收不到譚議員就政改意見的問卷,不知如何影響他的投票取態,於是我就在譚議員的Facebook網頁公開詢問他聲稱的調查在那個網站發佈和結果如何。但這些問題不只被「篩選」了不作回答,人也被譚議員「篩選」了:他block了我,令我不能看他的Facebook網頁,亦不能再在上面發言!後來跟朋友談起,原來我不是第一個「異見人士」被block。這就是他要向政府官員教的路?

或許譚議員會說,過濾了我的是他的助理。筆者不肯定,他要求特首親自開設Facebook帳戶和親自回應,他自己又是否親自處理其帳戶。無論如何,我們希望政府可採納譚議員的要求中的大方向,但千萬不要學他所做的。我們明白建制派有政治需要不時「抽水式」地批評一下政府,但我們堅持的專業態度,是以事論事,誠信地說實話,堅定不移地穩守我們的核心價值,尤其網絡上的資訊自由、表達自由及私隱

Jul 19, 2010

郭榮鏗:「曾治香港」夕陽系列(三): 法治基礎

2010年5月27日刊《信報》專業眼
郭榮鏗
公共專業聯盟

法治是衡量「一國兩制」成功與否的最重要指標,也是量度特區政府施政表現的標準。雖然社會輿論基本上認為現存普通法制度仍有效運作,司法獨立也得以維持但本港法治水平還取決於法律體系能否與時並進,政府能否適時地制定及修訂法律,以應付日益複雜的社會狀況,及金融與服務業的發展。

立法表現每況愈下

曾蔭權政府立法工作的表現強差人意,根本原因是行政當局為了迴避矛盾,竟減少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根據現時的體制,只有政府當局有法例提案權,因此立法會審議法案多寡,受制於政府提案的數目。在2005至08立法年度,曾蔭權政府只提交了63條條例草案,遠少於董建華政府在2001至04立法年度的93條;而2008至09立法年度與2004至05年度比較,更是13條與38條之比。(參看附表一)
立法會會期 首年 條例草案
數目
通過法案
數目
第二至四年 條例草案
數目
通過法案
數目
2000-04 2000-01
57
29
2001-04
93
106
2004-08 2004-05
38
20
2005-08
63
81
2008-12 2008-09
13
11
表一:由2000-04年起三個立法會會期內政府提出條例草案數目的比較
[灰色部分為曾蔭權任期]

其次,曾蔭權政府經常大幅刪削立法議程擬立法或修訂法律的建議項目。新力量網絡的研究顯示,曾蔭權政府過去數年平均每年從立法議程撤回的項目達三成之多,在2008年更以金融海嘯為由,一口氣撤回七項立法建議,其中包括社會爭取多年的《公平競爭法草案》

法改會地位今非昔比

曾蔭權政府在立法工作上,另一弊病是把法律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法改會)的建議束之高閣。法改會自1980年成立以來,在法律研究以至向政府提供法律建議方面均舉足輕重,其權威性可以從三方面充份體現

1. 成員具社會地位與代表性:法改會由律政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學者、資深大律師及社會上重要持份者。

2. 往績卓著:法改會過去大部份法律建議均被政府採納,在殖民地年代最後十年的十份報告的建議均被吸納為法律草案;在董建華年代提交的十五份報告,有十三份的建議轉化為法律草案,只有兩個報告因政府管治失效而未獲處理。(參看本文附表二)

3. 建議具前瞻性:早在1995、1997及2002年,法改會分別發表了三份有關樓宇銷售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問題的研究報告,建議有關規管措施應透過強制性的法例去執行,而非靠發展商自律,可謂先知先覺,切中問題的要害。法改會早在1996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之前,已提出企業拯救程序代替清盤的建議有關建議被視為先驅,新加坡、泰國、韓國、日本等國制訂相關法律時均視為重要參考。然而曾蔭權政府遲至2009年十月才提出有關立法建議。

打擊法律檢討及更新機制

曾蔭權政府閒置大部份法改會的建議,在十三個法改會報告中,只落實了其中兩份報告的立法建議,對另外的置諸不理;相比之下,董建華政府在其七年任期內共完成跟進十份法改會報告;董建華政府後期即使淪為「跛腳鴨」,未能處理的報告也只有兩份而已。必須指出的是,法改會的建議並非千遍一律要求立法,也會因應社會狀況提出短、中期措施,例如建議政府加強宣傳、促進社會討論、頒佈行政命令等。可是,政府對此等建議也不予理睬。(參看附表二)
跟進情況
曾蔭權
政府
董建華
政府
殖民地政府
(1987-97)
總數
已根據建議跟進
2
10
10
22
小計
2
10
10
22
已根據建議跟進但撤回
0
3
0
3
採取與建議不相關的行動
3
0
0
3
未有任何行動跟進
8
2
0
10
小計
11
5
0
16
總計
13
15
10
38
表二:法改會報告書在曾蔭權、董建華與殖民地政府(1987至1997年)時代跟進情況之比較

法改會另外三個研究報告雖獲曾蔭權政府回應,回應範圍及內容卻根本是南轅北轍,與法改會的研究成果及建議沒有關係。以《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2005年)為例,法改會建議修改現行《家庭暴力條例》,讓離婚父母均可照顧子女特區政府雖然修改了有關條例,官員更在2007年5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是參考了法改會建議進行修訂的,但事實上修訂範圍只限於保護包括同性同居者等家庭暴力受害者,與法改會的建議根本風馬牛不相及。

事實上,回歸前所立的法律有不少已經與時代脫節,除了前述的子女撫養權及父母探視權外,家事法明顯落後於社會發展,公司法跟不上市場變化,公平競爭法付諸闕如,其他例子不勝枚舉。曾蔭權政府不但無視問題的迫切性,更矮化法改會作出前瞻性研究及建議的功能,打擊了長期行之有效的法律檢討及更新機制,削弱了法治的基礎。曾蔭權政府制定和修改法律的速度顯然跟不上時代轉變,影響所及,法庭缺乏適時的法律處理社會問題,政府管治動輒被司法覆核,營商環境也無法滿足複雜的金融及現代服務業的需要,這與世界級城市的發展方向是背道而馳的。

「曾治香港」夕陽系列(七 • 完結篇): 不公平政治令社會成大輸家

2010 年 7月1日 刊 《信報》專業眼
梁兆昌
公共專業聯盟

在極大的社會爭議中,2012政制改革方案終於在立法會通過了。展望未來,特區施政會否自此一帆風順,一片「和諧」?

沒有民主,就沒有藍天,也沒有和諧社會。這是政治家妖言惑眾? 是普羅市民想多了? 歷史證明,特區政府沿用殖民地時代優待商界的做法,是無法有效照顧社會不同界別利益的。關鍵原因是,特首並非一人一票普選產生,立法會則受功能組別特權階級箝制、用分組點票機制廢去直選議員武功,致使眾多政策向商界財團傾斜,而有利民生的議案卻往往在獲過半票數贊成下仍荒謬地給否決

新政改方案 無力挽狂瀾

2012政改方案雖然使民主「成份」增加,但三百萬人選出五個區議會提名的立法會議席,跟傳統功能組別只需二十多萬人便選出三十席相比,仍是極大的不公平,亦根本沒法逆轉不公平的政治格局。不公平給制度化、合理化了,談何「和諧」? 民生問題,關係市民福祉,但由於現時畸形的政制中商界擁有絕對強大的影響力,民生政策無法對症下藥,結果化為嚴重矛盾。

居住問題最能反映大財團與小市民之間的敵對矛盾。市民無法理解:政府為何不立法監管地產商,反而任由他們魚肉市民,小額交易短斤少兩尚且要送官究辦,賣樓發水呃呎每宗數以百萬元計卻竟無法可依,難以繩之於法;政府建議降低強制拍賣樓宇門檻,幫助地產商奪取民產;讓地產商的需求決定土地供應量,加劇房地產短缺;讓地產商建屋豪宅化,對中下階層住屋需求視而不見;讓地產商將政府的建築面積豁免化為自己口袋的鈔票,而不是用於提升住戶生活質素。種種政策總是向地產商傾斜,市民能不怒斥政府「官商勾結」?

貧富懸殊環境劣 愈發展愈落後

商界在最低工資問題上有關鍵的話事權,僱主方面一直抗拒根據生活工資的概念計算工資金額,漠視市民在香港這個富裕社會應有的生活水平與尊嚴。特區政府無視問題,懶理在職貧窮人士,反而在最低工資及最低工時問題採取所謂「中立」態度,這等於偏幫商界僱主剝削市民。

小圈子選舉無須認真準備競選政綱。曾蔭權競選連任時所提出的政綱,未能為香港提供願景及發展理念。影響所及,香港過去幾年可說是愈發展愈落後。可持續發展雖然成為了政府的口頭禪,應用最多的卻是「財政上的可持續性」,而社會的可持續性,也就是社會經濟發展能否符合公平公義原則,則甚少提及。這是經濟成果無法公平分享,貧富愈形懸殊的原因,也是政府缺乏社會政策,以至無力建立公平公正、仁愛關懷的社會的關鍵。環境保護方面缺乏願景,表現令人失望是意料中事,當全球聚焦如何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時候,特區政府卻仍在空氣污染這個上世紀的老問題方面團團轉而一籌莫展。香港社會的陷落,與亞洲國際都會的稱號「貨不對辦」。

民主與法治是相互依存的。法治工作上,曾蔭權政府在立法方面未盡力,任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的數目,較董建華任期最後幾年少四成,更為了廻避社會矛盾而多次撤回立法建議,令立法滯後於社會經濟發展。曾蔭權政府也閒置了法律改革委員會這行之有效的法律更新機制,只落實了兩份法改會報告的立法建議,對另外十一個報告建議置諸不理,削弱了前瞻性立法的可能性,更削弱了法制系統維持社會公平公義的積極作用。

缺乏民主解決問題機制

曾蔭權政府最大的倒退,莫過於大幅收縮政府的功能,把政府的責任局限於照顧最有即時需要的小部分人士。有關轉變沒有諮詢市民,更未獲民意授權。必須指出的是,政府施政須面向全部市民,包括中層人士,他們在不同的人生階段也需要政府的支援,例如病有所醫,因此,醫療改革剝奪中層階級享用公費醫療服務的安排是值得商榷的;房屋政策也不應只著眼於市民的置業需要,更應考慮他們奮發向上的積極生活態度而予以幫助。政府更逐步增加用者自付的服務項目,假以時日,政府將退化至與其他政府服務承辦商無異。

民主除了自足價值,還有工具價值,能真正解決問題。香港在缺乏一個公平公開的社會矛盾解決機制下,過去十多年的內耗十分嚴重。因此政府必須馬上著手建立民主機制,透過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員,取得市民的授權,才能有效處理社會問題,長治久安。

Jun 7, 2007

IT Voice 加入公共專業聯盟

IT Voice 全數六人已加入公共專業聯盟 (The Professional Commons), 我們會和其他業界的朋友一起, 以跨界別的視角, 分析公共政策, 監察政府施政, 更會為香港的民主和發展努力。

公共專業聯盟 (The Professional Commons) 是開放給所有不同專業界別的人, 歡迎你參加。詳情請看網站 http://www.procommons.org.hk/


<<The Professional Commons Press Release>>

公共專業聯盟正式成立 以提昇公共管治水平為志


公共專業聯盟六月七日舉行成立典禮,成為香港首個結合智庫與政策倡議的跨界別專業組織。公共專業聯盟的目標是通過專業力量,維護公眾利益,提昇公共管治水平。

公共專業聯盟主席黎廣德表示:「不管是會計、資訊科技、工程、規劃、社福、醫療、教育和法律等界別的專業人士,都有一個共通點:專業經驗使他們更清楚看到現時公共管治的缺陷,更激起他們的求變之心。公共專業聯盟的成立正是要運用專業智慧的柔性權力,彌補公共管治的裂痕。」

本身屬於資訊科技界翹楚的聯盟副主席 莫乃光 解釋:「公共專業聯盟的名稱代表我們專注公共利益,而非著眼於行業利益或界別利益。聯盟以古埃及鷹頭人身的法老王守護神『賀魯斯之眼』作為標誌,代表治癒重生的能力及洞悉一切的智慧。這是高不可攀的目標,但『賀魯斯之眼』足以提醒專業人士維護公眾利益的責任,時刻知所警惕。」

另一位來自會計界的聯盟副主席梁繼昌表示:「公共專業聯盟已經成立了五個專題工作組,涵蓋了有關普選、新聞自由、專業獨立、學術自主、發展與公民參與、中小企和經濟多元化等議題。我們不但會透過專業分析監察政府施政,更會及時發表專業意見,幫助市民作出正確判斷,從而更有效地參與公共政策的制訂並維護公眾利益。」

公共專業聯盟共有超過七十位發起人,從今天起正式歡迎秉持相同理念的專業人士加入,並己建立網址 http://www.procommons.org.hk/ 與公眾互動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