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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9, 2008

慨嘆IT界有個質素低劣的議員(譚偉豪) (二)

譚偉豪沒有澄清他最近回應成報訪問有關垃圾轟炸Facebook事件時大談《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錯誤發言,更沒有為誤導公眾道歉。不過,藍天蔚好波,他就此去信電訊管理局,並得到回應。
http://lamtw.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28.html

以下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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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的實行,電訊管理局共設立三份「拒收
訊息登記冊」,分別針對傳真、短訊和預錄電話訊息。 我們不會為電郵設立「拒收訊
息登記冊」, 因為這樣做會弊多於利。濫發電郵者可下載「拒收電郵登記冊」內的資
料,並從境外濫發電郵到登記冊內的電郵地址,令執法困難 。因此,已設立「拒收訊
息登記冊」的國家都沒有為電郵設立有關的登記冊,以免弄巧成拙。

我希望報章能廣泛報導此事,釐清譚偉豪的錯誤發言。

譚偉豪不祇一次亂噏,以前的是語無倫次,今次則更誤導公眾,令人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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